2018年蓬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03】  【来源:农机局】 【责任编辑:程金鑫】

根据烟台市农机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2020年烟台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市购机补贴工作的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实施范围:全市各镇、街道

二、补贴规模2018年我市省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含报废更新补贴)。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

四、补贴限额: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50万元。年度内超出最高补贴额限额的,农机部门可视情况不再予以受理该购机者补贴申请。

  五、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与比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机具补贴额见《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六、机具价格:补贴机械的销售价由购机者与供货企业自主商谈确定。供货企业严禁借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且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

 七、补贴范围:列入我省补贴范围,并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均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可以到山东省农机化信息网(www.sdnj.gov.cn)查询。对保证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青饲料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八、补贴程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操作方式实施,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先来先补,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实行自主购机、带机审核、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模式。   

(一)自主购机。有购机意向的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购机。必须购买属我省2018年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经销商应向购机者出具机打税控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并明确告知该机具是否享受补贴,今年开始逐步采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办理申请。购机者购机后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组织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提供民补贴“一本通”并标记“财政补贴”保证状态正常 、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银行账户并保证开通对公账户) 、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等材料,到农机局指定地点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办理农机补贴报名手续(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需录入个人信息、机具信息及上传身份证、头像、人机合影、机具铭牌、发票等照片)。 为规范操作,高效服务,今年首次推广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核验和信息查询。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市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补贴资格确认  

(三)机具核实。购机者携带所购机械到农机局指定地点进行进行机具核实,农机局核实人员现场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粮食烘干机等固定安装无法移动的机具,由农机上门核实。按照“谁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人员核实机具要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与补贴系统中信息一致,无异议后,核实人员在《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没有核实人员签字和购机者本人签字确认及手续资料不全的取消补贴资格

经销商要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机具编号,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购机者要办理挂牌、落户手续。

(四)信息公开。补贴实施进度、受益农户情况在省级统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实时发布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补贴资金剩余情况。

(五)资金兑付。 农机局分批次受益农户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的惠民补贴“一本通”(个人)和银行账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九、办理办法。购机在其户口、工商注册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农机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地点由各镇、街道农机站另行通知。

 

咨询监督电话:  5602867  

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5829577

 

附件:2018蓬莱市农机购置补贴公开内容

 

                                                                              蓬莱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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